上週五,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 Beryl A. Howell 裁定人工智慧產生的藝術作品無法申請版權,這對於 AIGC 內容越來越多的今天,具有某種里程碑等級的意義。這一判決出現在 Stephen Thaler 針對其用 Creativity Machine 演算法所創建的 AIGC 圖像遭美國版權局拒絕版權申請後,他對美國版權局提起的訴訟中。
Thaler 曾多次嘗試將該 AI 圖像作為「代工創作」申請版權,並將該 AI 模型 Creativity Machine 列為作品的創造者,Thaler 則作為作品的擁有者(作為僱主,僱傭 AI 幫自己創作,再主張版權屬於僱主,也就是自己),但這種說法屢次被版權局拒絕。
法官對於 AIGC 作品版權的立場
2022 年版權局拒絕 Thaler 的版權申請後,Thaler 控告版權局,聲稱其「任意、武斷…並不符合法律」的拒絕了他的申請,但 Howell 法官並不這樣看。Howell 法官寫道,人類的版權從未授予「缺乏人類所引導的作品」,並補充說「人類的作者身份,是版權的基石」。
人工智慧與版權的新挑戰
不過,Howell 法官也承認,人類正在「接近新的版權邊界」(Approaching new frontiers in copyright),藝術家們許多人正使用人工智慧作為創作的新工具。
她寫道,這將產生「需要多少人類投入才能對人工智慧創建的藝術主張版權」的挑戰性問題,並指出人工智慧模型經常是基於現有作品訓練的。
上訴與未來展望
Stephen Thaler 計劃上訴此案。他的律師 Ryan Abbot 表示:「我們尊重不同法院對版權法的解釋。」此外,有關人工智慧與美國版權法到底該如何界定,目前尚無人真正知道結果將如何。
例如,不久前一款於 2021 年推出的 GitHub AI 編程輔助工具「Copilot」,在 2022 年惹上了集體侵權訴訟官司,主要原因是有人認為 Copilot 用到了他們寫的程式碼,卻沒有給出相對應的「程式碼歸屬者」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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